116.安拉绝不赦宥以物配主的罪恶, 他为所意欲的人赦宥不及于此的罪过。谁以物配主,谁已陷入深远的迷误。
117.他们舍安拉而祈祷的,只是一些佛像,他们祈祷的只是顽劣的恶魔。
118.愿安拉弃绝他!他说:“我必定要从你的仆人中占有一定的数量,
119.我必使他们迷误,必让他们妄想,必命令他们割裂牲畜的耳朵, 必命令他们变更安拉的所造物。”谁舍安拉而以恶魔为主宰,谁确已遭受明显的亏折。
120.他应许他们,并使他们妄想——恶魔只为诱惑而应许他们。
121.这等人的归宿是火狱,他们无任何可逃之处。
122.归信而且行善者,我将使他们进入下临诸河的乐园,永居其中。安拉的应许是真实的。谁的话比安拉的话更可靠呢?
据传述,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根据《古兰经》规定,判处盗贼图尔麦砍手之刑,但他逃到麦加当了多神教徒,后来在行窃时被一堵墙压死。学者们说:安拉在这几节经文中告诉人们,像图尔麦一样犯偷盗、诽谤之类罪行的人,只要不叛教,不变成多神教徒,其罪恶仍有望在后世获得饶恕。在117—121节经文中,安拉揭示了以物配主、多神崇拜的实质及其结局,在第122节经文中讲述了真信士的特征及其美好归宿,使两种人形成鲜明的对照。
116. 安拉是至赦的,至慈的,同时也是惩罚严厉的。他的赦宥和慈悯是有条件的,他的惩罚也是有缘由的。安拉创造人类,又为人类创造大地上的一切,让人们时刻沉浸在无量的恩泽之中,就是要人们崇拜他,顺从他。如果人们放弃这个根本目标而去崇拜和顺从他物,或将他物看得与安拉一样,那么,就已完全偏离了人被造的根本意义,也即人根本没有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而是遭贱了自己,贬低了自己。所以,如果人的生命在这种状况下结束,就绝对没有资格得到恕饶,也绝对没有资格入住安拉为顺从他的仆人预备的乐园,甚至没有被减轻惩罚的资格。至于人在保持正确信仰的情况下无意中犯的罪,只要不是举伴罪——将他物看得与安拉同等,或高于安拉;或在崇拜安拉的同时也崇拜他物,那么,安拉有可能直接饶恕而让他入乐园,也有可能以火狱的刑罚涤除他的罪过,然后再让他进乐园。这一切都与安拉的意欲相关,因为对于安拉,绝无“必须”之事。安拉是为所欲为的,同时也是绝对公正的。
117. 那些多神教徒舍弃创造万物、养育万物、支配万物的安拉而崇拜的,绝不是什么伟大的神明呢,他们崇拜的只是安拉创造的物质,而且是远比崇拜者低贱的没有生命的木头、石块等物质!而隐藏在这些偶像背后的,是人类的明敌即永世遭安拉弃绝的易卜劣厮!易卜劣厮正是利用他们的愚顽昏聩,指使他们通过这些东西崇拜他自己。
118-121.这四节经文全面揭露了他们所崇拜的易卜劣厮的性质:因为在安拉命令向人祖阿丹叩头示贺时拒绝主命,易卜劣厮成了永遭弃绝和驱逐的对象。他当时向安拉发毒誓:除了那些信仰坚定,真诚拜主的人外,他一定要使许许多多的人成为他的顺从者、崇拜者;他要使人们偏离被造的目标;他要使人们内心充满各种荒诞的幻想和奢望;他要让人们做一些将自己引入深远迷信的事情,如割裂牲畜的耳朵,以作为偶像祭品的标志,画面纹身,以改变安拉的原造等等。
这就是恶魔易卜劣厮的本质!谁舍弃全能的,至仁至慈的安拉,背离安拉指引的康庄大道而认恶魔为主宰,他注定要成为两世亏折的人:在今世,他是一个无正确信仰,无远大志向,无高尚品德之人;在后世,他是火狱的居民!
虽然人类的肉眼看不到恶魔易卜劣厮,但他的蛊惑及其结果,是我们每个人能切身体验到和看得见的。人类明知火坑却要跳下去的愚蠢行为,诸如赌博、奸淫、偷盗、杀人等罪行,都是最明显的例子。易卜劣厮应许人们并使他们满怀幻想。于是,人们在做上述事情时便有了动力,但最终他对人们的许约纯属骗局。人们面对的将是无可逃避的火狱!安拉说:“当事情被判决的时候,恶魔说:‘安拉确已真实地应许你们,我也曾应许你们,但我对你们爽约了。我对你们本来没有什么权力,不过我召唤了你们,你们就响应了我的号召。所以你们不要责备我,应当责备自己,我不能拯救你们,你们也不能拯救我。我不承认以前你们曾以我配主。不义者必受痛苦的刑罚。’”(14:22)
122. 崇拜偶像者,实际在崇拜易卜劣厮。这是信仰的谬误,而荒谬的信仰必然会导致错误的行为,从而导致两世亏折。至于遵从理智的选择而归信全能、全美的安拉的人,已经拥有了正确而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种信仰从认识转化为行动,就是利己利人的“善功”。这种信仰和它的体现——善功,始于一个穆斯林生命的开始,终于他今世旅程的结束,最后将得到安拉完美的回报。正当崇拜偶像,崇拜恶魔之人的幻想破灭之时,安拉为信仰和崇拜他的人完美有加地兑现了他的许诺——凭人的理智根本无法想象其实质的“下临诸河的乐园”。当决定人归宿的最终时刻到来时,崇拜恶魔者实现幸福的幻想化为泡影,而信主独一的人们必然发现:安拉的许诺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