وَيَسۡتَفۡتُونَكَ فِي ٱلنِّسَآءِۖ قُلِ ٱللَّهُ يُفۡتِيكُمۡ فِيهِنَّ وَمَا يُتۡلَىٰ عَلَيۡكُمۡ فِي ٱلۡكِتَٰبِ فِي يَتَٰمَى ٱلنِّسَآءِ ٱلَّـٰتِي لَا تُؤۡتُونَهُنَّ مَا كُتِبَ لَهُنَّ وَتَرۡغَبُونَ أَن تَنكِحُوهُنَّ وَٱلۡمُسۡتَضۡعَفِينَ مِنَ ٱلۡوِلۡدَٰنِ وَأَن تَقُومُواْ لِلۡيَتَٰمَىٰ بِٱلۡقِسۡطِۚ وَمَا تَفۡعَلُواْ مِنۡ خَيۡرٖ فَإِنَّ ٱللَّهَ كَانَ بِهِۦ عَلِيمٗا (127) وَإِنِ ٱمۡرَأَةٌ خَافَتۡ مِنۢ بَعۡلِهَا نُشُوزًا أَوۡ إِعۡرَاضٗا فَلَا جُنَاحَ عَلَيۡهِمَآ أَن يُصۡلِحَا بَيۡنَهُمَا صُلۡحٗاۚ وَٱلصُّلۡحُ خَيۡرٞۗ وَأُحۡضِرَتِ ٱلۡأَنفُسُ ٱلشُّحَّۚ وَإِن تُحۡسِنُواْ وَتَتَّقُواْ فَإِنَّ ٱللَّهَ كَانَ بِمَا تَعۡمَلُونَ خَبِيرٗا (128) وَلَن تَسۡتَطِيعُوٓاْ أَن تَعۡدِلُواْ بَيۡنَ ٱلنِّسَآءِ وَلَوۡ حَرَصۡتُمۡۖ فَلَا تَمِيلُواْ كُلَّ ٱلۡمَيۡلِ فَتَذَرُوهَا كَٱلۡمُعَلَّقَةِۚ وَإِن تُصۡلِحُواْ وَتَتَّقُواْ فَإِنَّ ٱللَّهَ كَانَ غَفُورٗا رَّحِيمٗا (129) وَإِن يَتَفَرَّقَا يُغۡنِ ٱللَّهُ كُلّٗا مِّن سَعَتِهِۦۚ وَكَانَ ٱللَّهُ وَٰسِعًا حَكِيمٗا (130)
【译文】

127.他们请求你解释有关女子的律例。你说:“安拉要为你们阐释有关她们的律例;给你们宣读的《古兰经》也要为你们阐释那些你们既不愿交付其应得的遗产,又不愿娶其为妻的女孤的问题;还要为你们阐释弱童及公平对待孤儿的问题。你们所行的任何善事,安拉是全知的。
128.如有女人担心遭丈夫鄙弃或疏远,那么,他们俩达成和解是无罪的。和解是最好的。人性永远摆脱不了吝惜。如果你们行善并敬畏,那么,安拉确是彻知你们行为的。
129.即使你们再努力,也做不到完全公平地对待众妻。那么,你们不要完全偏向所爱的,而使别的成为“被悬挂的”。如果你们和解,而且防备虐待,那么,安拉确是至赦的,至慈的。
130.如果他俩离婚,那么,安拉将以他的宏恩使他俩互不相求。安拉是宽大的,至睿的。

『提示』

整体上,本章共涉及两大主题:一是关于妇女、孤儿、血亲在婚姻、遗产等方面的权益;二是有关认主独一、拜主独一,拒斥举伴等信仰问题。其中涉及伪信者、有经人、吉哈德等与信仰实践有密切联系的方方面面。对这两个主题,正如我们在本章前述的经文中看到的那样,是交替穿插阐述的。在上面的经文中,安拉阐述了伪信者的一些行为及“安拉的乐园不能凭幻想获得”的事实,这里再次将话题转向妇女、孤儿问题,进一步详述夫妻关系及公平对待妻子的问题。

【注释】

127. 阿依舍说:这节经文是针对这样一种人降示的:他抚养了一个女孤儿,监管着她的钱财。由于与她无血缘关系,长大后可娶她为妻,但因该女其貌不扬,无意娶她,但同时也不愿将她出嫁而让别人分享她的财产,于是就用各种方式阻止她嫁人。当时的穆斯林感觉到这是蒙昧时代遗留下来的恶风陋习,有悖于伊斯兰公正对待孤儿的原则,便向先知询问有关这种问题的律例。安拉遂降示启示,让先知告诉人们:除了以往降示的有关保护孤女孤儿及弱者权益的经文外,安拉还要阐明与此有关的问题的律例。在对待这些弱势个体方面,人们为了遵从安拉的教导而做的任何好事,安拉是全知的,他将在后世予以完美、丰厚的回报。
128. 在这节经文中,安拉阐明了解决夫妻矛盾的方法。大凡解决夫妻矛盾,不外乎两种方法:和解或离婚。这里阐述的是第一种解决方式。至于第二种解决方式,安拉在第本章第130节作了说明。
和解,即夫妻双方努力调节自己的情绪,冷静考虑离婚对自己、子女和整个家庭带来的危害,从而彼此达成谅解。
“和解是最好的。”即和解比离异、彼此嫌弃、互相疏远和长期不和更好。
“人性永远摆脱不了吝惜。”这是安拉根据人对待自己利益的态度,对人性所作的剖析。夫妻之间虽然时常会不可避免地发生矛盾,但各自都不愿失去已获得的东西,不愿已建立的家庭再遭破坏。离婚时男女双方心中不堪言说的痛苦,证明了这一点。那么,安拉在这里穿插这样一句经文有何哲理呢?其实,就是为了激发夫妻双方的良知,让他们想想自己辛辛苦苦营造的家庭遭到毁灭所带来的痛苦,从而悬崖勒马。同时也提醒双方的监护人,将夫妻吝惜的天性作为一个突破口,努力挽救一桩濒临破碎的婚姻。因此,经文紧接着说:如果你们行善而且敬畏,那么全知一切的安拉将赐恩于他们,使他们今世和睦相处,后世获得赦宥,进入乐园。这里将行善与敬畏相提并论,表示夫妻彼此善待,属于敬畏的体现,而敬畏是信士的最高境界之一。
129. 安拉在这里揭示了人性的一种弱点,即男子在多妻的情况下,绝对公平地对待每个妻子,是他们无法做到的。所以安拉减轻了责成,没有要求他们作到全面的绝对的公正,而是要求他们尽最大努力去公平对待每个妻子。公平对待多妻,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在物质方面,丈夫应平等地为妻室们提供衣食住行等生活条件;精神方面,情感的倾斜和心灵的依恋,虽然不是人完全能够控制的,但也不应该赤裸裸地厚此薄彼,甚而使不喜爱的妻子如同“悬挂物”,无所依着。需要说明的是,在情感及心灵倾向方面,安拉并没有强人所难,但在物质生活方面,男子既然作了多妻的选择,就应该尽最大努力做到公平,否则就不应该多妻。据四大圣训实录记载,先知(愿主福安之)尽量公平地对待他的每个妻子,然后说:“主啊!这是(指物质方面的)我能做到的分配,求你在你能够而我不能够做到的事情(指情感的倾向)上不要责备我。”据传,相比之下,在情感方面,先知(愿主福安之)在他的妻子中更喜欢阿依舍。先知不但自己以身作则,亦如是教导他的民族:“谁有两个妻子,而他完全倾向其中一个,那么,在复生日,他身体一侧是斜落的。”(艾哈迈德、艾布·达乌德辑录)
“如果你们改善,而且防备虐待,那么,安拉确是至赦的,至慈的。”如果人们以往因无知而犯有此罪,那么,只要他们忏悔,改善自己对待妻子的态度,事事敬畏安拉,那么,安拉会饶恕以往不公平对待妻子的罪恶,并在今后两世慈悯他们。
130. 解决夫妻矛盾的第二种办法,也即最后一种办法:离异。这种办法只有在前几种努力失败时方可采用。如果夫妻本人及监护人都做了努力,最终仍未能解决矛盾,那么双方可以离婚,安拉将以他的宏恩使双方得到更合适的配偶。安拉的恩典是宽宏无限的,他的一切规定和安排都富含哲理。在教法上,男方提出离异诉求,称之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要求,称作“讨休”——妻子将自己的部分钱财给予丈夫,让丈夫同意与她离婚。本节经文中的“离异”无疑包括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