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安拉没有在任何人的胸膛里创造两颗心。你们的妻子,你们把她们的脊背比做自己母亲的脊背——安拉没有把她们当做你们的母亲,也没有把你们的义子当做你们的儿子。这是你们信口说的话。安拉是说明真理,指示正道的。
5.你们应当以他们生父的姓氏称呼他们。在安拉看来,这是更公平的。如果你们不知道他们的父亲是谁,那么,他们是你们的同教兄弟和朋友。你们所误犯的事,对于你们没有罪过。你们所故犯的事,就不然了。安拉是至赦的,是至慈的。
前面的经文重申穆斯林在任何情况下必须遵循天启、对安拉充满信心。在这里批驳一些人将妻比母、纳义子的错误言行,以说明信仰必须体现于生活,必须从生活中的具体小事做起。
4.早期的阿拉伯社会,流行一些违背常理的现象,例如:
(1)发现某人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便说那人有两颗心,而且人们都信以为真。安拉降示经文批驳这种说法:“安拉没有在任何人的胸膛里创造两颗心。”心灵,是意志和决心的所在。心中拥有符合逻辑的信仰、宇宙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就符合心灵规则,否则心灵便充满矛盾和斗争,与平和宁静无缘。
(2)一个男子因某种原因想与妻子解除婚姻关系,便故意对妻子说:“你的脊背如同我母亲的脊背。”也就是说,我与你不不存在夫妻关系了,犹如我与自己母亲不可能有婚姻关系。对这种荒唐的行为,安拉予以严禁:“安拉没有把她们当做你们的母亲。”无论如何,不能把妻子比做母亲。安拉说:“你们中把妻室当母亲的人,她们不是他们的母亲;除他们的生身之母外,没有任何人可以称为他们的母亲;他们确已说出恶言和谎话。”(58:2)蒙昧时代,“将妻比母”是永久性离婚的标志。伊斯兰兴起后,这种做法被视为严重错误,触犯者必须赎罪,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释放一个奴隶;连续封斋两月;款待六十个穷人。很明显,这是对违背安拉常道擅立禁条行为的处罚。完成罚赎后,方可与妻子和好。
(3)蒙昧时代至伊斯兰初期,阿拉伯社会普遍存在“义子制”。被人收纳的义子,如同亲子一样,享受一切权利,包括继承财产等。这种做法导致产生背弃生身父母、剥夺亲子权利等问题。所以,安拉明令废除:“也没有把你们的义子当做你们的儿子。”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当时也纳宰德·本·哈里赛为义子,安拉让先知与宰德离异的妻子宰娜布结婚,彻底废除了他们之间的义父义子关系。安拉指出,称别人儿子为自己儿子,纯属信口胡说。人们必须遵从天启教导,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安拉是说明真理,指示正道的。”
5.对于所谓的义子,正确而公平的做法,应该是让他们回归生父:“你们应当以他们生父的姓氏称呼他们,在安拉看来,这是更公平的。”如果不知道他们的父亲是谁,只要他们是穆斯林,就以同教兄弟或朋友相称:“如果你们不知道他们的父亲是谁,那么,他们是你们的教胞和朋友。”至于此禁令颁降前收纳义子的行为,安拉已经赦免:“你们所误犯的事,对于你们没有罪过。”如果禁令降示后仍然接纳义子,或以义父义子相称,那么就是犯罪:“你们所故犯的事,就不然了。”先知也曾严厉禁止某些人舍弃自己生父,他说:“如果谁被称为某人的儿子,而他知道那不是自己父亲,那么他已叛教。”(艾哈迈德、布哈里、穆斯林辑录)安拉饶恕人们在无知的情况下犯的一切罪恶,因为“安拉是至赦的,是至慈的”。